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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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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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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05
    • 107-05-28

      法官學院於5月28至29日舉辦「澳洲民事訴訟法制研習會」,邀請新南威爾斯州上訴法院院長Justice M J Beazley法官與調解及仲裁專家、澳大利亞聖母大學客座教授Dennis Wilson先生共同授課。Beazley院長為新南威爾斯州上訴法院第一位女性法官及院長,專業領域為民法、訴訟法、行政法、稅法及婦幼權益等相關法制及實務;Wilson教授專業領域則為政策制定、土地開發規劃法、國際環境法、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治理、調解及仲裁等領域之糾紛解決與訴訟。本次課程內容包含上訴程序、集團訴訟、仲裁判斷之執行及關於外國判決執行之海牙公約等,結合理論及實務,專業精闢,與會學員藉此得以更深入瞭解上述議題及所涉層面,收穫豐碩。

    • 107-05-22

      法官學院於5月22至25日舉辦「107年第1期原住民族人權保障研習會」,邀請現任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資深律師、紐約大學(NYU)法學院兼任教授Stephen L. Pevar授課;其研究領域為印地安人與部落權利、囚犯的權利、公職人員言論自由、政教分離等,鑽研甚深。此次課程內容包括8個影響印地安及部落之矚目案件,這些案件涉及部落文化及價值觀,並幫助解釋政府機構何時可強制將印地安孩童帶離家庭;原民狩獵權、捕漁權、水權及相關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印地安原民與非原民針對部落領土所得享有之權利及相關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等議題。Pevar教授授課內容實務與理論兼備,闡述清晰明確、直指議題核心,與會法官亦迴響熱烈,本次課程講學雙方互動熱絡,圓滿成功。

    • 107-05-03

      日本東北大學法學部部長樺島博志教授由台北大學法律系林超駿教授陪同來訪本學院,由周院長親自接待,雙方除就法官進修、研習、司法學術與實務交流等議題交換意見外,亦論及二國法制之異同,相談甚歡,並期許將來能有更多互訪及合作研習之機會。隨後則由研發組同仁簡介學院設置目的及引領參觀本學院各項軟硬體設施,教授對於學院之設置完備,並為法官等司法從業人員規劃內容多元之國內外進修課程,深表讚許。

  • 107-04
    • 107-04-23

      本學院於101演講廳舉行「案件管理與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發展」座談會,由司法院邀請Hon. John Clifford Wallace法官(中文名:華廉士)擔任主講人,並由司法院蔡副院長烱燉親臨致詞,現場則由王秀毓小姐擔任逐步口譯。

      華廉士法官目前為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資深法官,之前曾經擔任美國加州南區地區法院法官、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及首席法官,並於2006年獲得美國司法協會授予華萊士第24屆Edward J. Devitt卓越服務公正獎之殊榮。演講結束後並舉行綜合座談,華廉士法官與現場與會的院長、庭長、法官等彼此交換意見,本次演講及座談對我國目前致力於提高民事審判效能、建構金字塔訴訟結構,研議中之案件計畫審理等,均深具參考價值,座談會順利圓滿成功。

    • 107-04-21

      本學院周院長占春今年度率高主任秘書玉舜、研發組組長游法官悅晨及羅專員錦嵐至英國、比利時、荷蘭,訪問英國司法學院、比利時司法學院及歐洲司法培訓網(EJTN)、荷蘭PRIME金融仲裁中心、荷蘭司法學院、奈梅亨Radboud大學法學院等地訪問及座談,交流我國與前述各國關於司法研習及法律制度,藉此汲取新知、觀摩,增益本學院進修業務之推展與研習課程之創新。

    • 107-04-10

      法官學院於4月10日舉辦「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理論、現況及實務座談會」,邀請美國Rutter Associates LLC的執行長 Rick Grove 律師、紐西蘭儲備銀行董事Jonathan Ross律師共同授課,二位講座均係總部設於海牙之P.R.I.M.E.即國際金融市場認證專家委員會之成員及董事,為對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相關議題鑽研甚深之專家。本次座談全程以英文互動方式進行,針對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現況、實務及發展趨式、爭端解決等議題進行座談。學員藉由與二位講座以英文直接問答交流,得以更深入認識上述議題之英文契約與法律專業用語、涵蓋層面、紛爭解決機制及其實際效益。

  • 107-03
    • 107-03-15

      法官學院於3月15、16日邀請日本京都大學松本芳希教授,講授「日本刑事訴訟實務研習會」,由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邱鼎文、臺北地院陳思帆法官擔任逐步口譯講座。松本教授曾擔任司法研修所刑事裁判教官、京都、熊本、大阪、那霸等地裁法官、京都地裁所長、大阪高裁法官、高松高裁長官、廣島高裁長官,有40年法官經歷,專精刑事訴訟實務。本次研習內容涵蓋「日本公判前整理程序的運作與審理計畫的擬定—以裁判員制度為核心」、「公判審理的方法」、「裁判員案件審判長主持評議之實務—以法律適用(構成要件等)說明、量刑的說明(量刑檢索系統等),以及收斂歧見達成共識為核心」等。課程內容精采豐富,時值我國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之際,深具參考價值,與會學員均獲益良多,研習會圓滿成功。

      因松本教授曾以大阪地院刑事庭行政庭長及代理院長之身分,從司法行政的角度,參與裁判員制度引進的準備以及協助制度順利地運作。因此學院於研習結束後,另舉行刑事業務座談會,讓司法院刑事廳主管相關業務之調辦事法官,與松本教授有更深入座談及意見交流之機會,以期能借鏡其準備裁判員制度之工作經驗,讓未來我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能夠運作的更平穩及順暢。

    • 107-03-15

      法官學院於3月15、16日邀請日本京都大學佐佐木茂美教授,講授「日本民事訴訟實務研習會」,由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邱璿如法官、小林貴典先生擔任逐步口譯講座。佐佐木教授曾任司法研修所民事裁判教官、京都家裁所長、大阪地裁所長、大阪高等裁判所長官及司法研修所所長,有40年的法官經歷,專長民事訴訟實務。本次研習內容,涵蓋「日本提升民事訴訟審理效能之對策與今後之課題」、「日本醫療訴訟審理之變革」等議題。課程內容精采豐富,且對我國法官日後如何能積極提升民事訴訟審理之效能,深具參考價值,與會學員均獲益匪淺,研習會圓滿成功。

      研習結束後,本學院另舉辦民事業務座談會,由司法院民事廳主管相關業務之調辦事法官,針對上述研習議題與佐佐木教授進行更深入之座談及意見交流。又因佐佐木教授曾擔任日本司法研修所所長、此次一同受邀前來之松本芳希教授曾擔任刑事裁判教官,學院即安排另一場業務座談會,除進一步瞭解日本司法研修所為使法官具備審判專業知識、廣泛的學養能力及深入的洞察力所規畫的研修課程內容外,並就法官職前與在職進修等相關議題,與二位教授彼此交流意見。

    • 107-03-14

      法官學院於3月14至15日邀請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所橋爪 隆(TAKASHI  HASHIZUME)教授,講授「日本賄賂罪相關法制研習會」,全程由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洪兆承助理教授擔任口譯。橋爪教授研究領域為刑法、經濟刑法,並擔任東京大學法學部綠會評議員及醫學研究所附屬醫院治驗審查委員會委員,結合實務及理論,專業精闢,為現今日本對刑法學鑽研甚深之專家。

      橋爪教授於課程中首先說明日本刑法針對收賄、行賄罪自1907年至2010年以來所制定的相關規定,並接續介紹日本法制對公務員的收賄、行賄罪;對公營事業與獨占市場企業的幹部、職員的行賄、收賄罪;對股份有限公司的幹部、職員的行賄、收賄罪;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利行使的收賄、行賄罪、對股東供給利益;對於外國公務員的行賄罪等規範內容與罰則。繼而說明日本刑法賄賂罪之犯罪構造與日本最高法院重要之相關解釋與認定。橋爪教授授課內容精采豐富,闡述清晰明確、直指議題核心,與會法官亦迴響熱烈,本次課程講學雙方互動熱絡,圓滿成功。

  • 107-02
    • 107-02-01

      辦理法官學院&臺北歐洲學校音樂會,邀請本學院長官同仁及研習人員共同聆賞,表演團體包含入門爵士樂團、長笛樂團、爵士樂團,共表演9首曲目。不僅是視覺上的呈現,更讓音樂進入耳朵傳入大腦後感動內心。在繁瑣忙碌的日子裡,來一場音樂會,是無與倫比的享受。

  • 107-01
    • 107-01-16

      法官學院於107年1月16日舉辦「司法專題研習」,邀請前漢堡財稅高等法院院長、現任德台法律人協會理事長郭鐵洋博士講授「國民對司法的信任-談德國經驗」,並由德台法律人協會台北辦公室代表、德國波昂大學比較法博士王國慶律師全程口譯。郭博士曾擔任律師、漢堡地方法院法官、漢堡財稅高等法院法官、行政庭長、院長及漢堡市法務部長新聞秘書等要職,為行政及審判資歷兼備之實務專家。

      郭博士於其演說中,首先簡介其35年法官職業生涯所累積的相關經驗,並回顧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司法,再就現況加以說明,復論述改善德國司法對國民友善之基本條件,及德國司法界採取何等措施,以為符合國民需求之方式來達成任務。郭博士之演講結合歷史、司法制度及實務,內容精采豐富,闡述清晰明確、直指議題核心,與會法官亦迴響熱烈,本次課程講學雙方互動熱絡,圓滿成功。

  • 106-12
    • 106-12-15

      日本京都女子大學法學院 Kayo Minamino教授 、Akiko Tejima教授來訪,針對本學院性別相關議題課程進行座談交流,並由本學院周院長擔任主持人、教務組楊思璇組長擔任報告人,高主秘玉舜、研發組游悅晨法官兼組長、吳俊龍法官共同與談,全程由小林貴典先生擔任口譯。隨後則由研發組同仁簡介學院設置目的及引領參觀本學院各項軟硬體設施,二位教授對於學院之設置完備,並為法官等司法從業人員規劃內容多元之性別相關議題及國內外進修課程,深表讚許。

    • 106-12-05

      由司法院與文化部主辦、本學院承辦之「106年蒙古法官司法研習會」,於12月5日上午於學院舉行開班典禮,司法院許院長及蒙古司法總委員倫登德爾基主席(N. LUNDENDORJ)均親臨致詞,駐台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海隆代表、我國司法首長、文化部及外交部等多人出席。本班次研習期間為12月5日至15日,研習人員由蒙古司法總委員會委員巴特薩汗(PUREVSUREN BATSAIKHAN)率領各審級法官與蒙古司法總委員會行政官員共計15人參加。

    • 106-12-04

      法官學院106年12月4至5日舉辦「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契約、理論、最近案例及發展」課程 ,邀請美國Rutter Associates LLC的執行長 Rick Grove 律師、紐西蘭儲備銀行董事Jonathan Ross律師共同授課,全程由楊佳陵律師擔任口譯。Grove 律師及Ross律師均為總部設於海牙之P.R.I.M.E.即國際金融市場認證專家委員會之成員及董事,專精領域為金融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及證券相關之金融法律等,並經常受邀在世界各地為相關議題之演講,為對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相關議題鑽研甚深之專家。本次課程主題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簡介、理論、現況、實務及契約、市場參與者應知的法律、訴訟及相關案例等事項、美國法關於證券詐欺之損害等議題。二位講座之授課結合理論與實務,內容精采豐富,闡述清晰明確、深入議題核心,與會法官亦迴響熱烈,並分別提問與其等講述議題相關之問題,講座們均詳盡解答,本次課程講學雙方互動熱絡,圓滿成功。

  • 106-11
    • 106-11-26

      本學院研發組辦理106年度日本(札幌)短期理論暨實務進修團,由最高法院沈方維庭長擔任團長,率同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楊博欽法官、臺灣高等法院呂寧莉法官、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王重吉法官、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高榮宏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吳登輝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林信旭法官、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林瑋桓法官、何佳蓉法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絲鈺雲法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沈宗興法官、何一宏法官等人,學院並指派吳俊龍調辦事法官擔任隨團法官,前往日本札幌地方法院、北海道大學法學院、北海道勞動委員會、札幌律師公會等機構進行正式參訪,並針對「日本勞動審判法制及審判實務」等議題,與札幌地院院長、法官、勞動公益委員、教授、律師等專家座談交流意見,進行實地訪問研究,可供作為我國日後研擬勞動訴訟特別程序法之重要參考,行程圓滿成功,收穫豐碩。

    • 106-11-18

      本學院研發組辦理106年度英國(倫敦)短期理論暨實務進修團,由最高法院鄧振球法官擔任團長,率領同院何信慶法官、司法院李明益刑事廳調辦事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邱忠義法官、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何燕蓉法官、陳正偉法官、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鄧鈞豪法官、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林惠君法官、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張佳燉法官、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羅郁棣法官、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光昌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劉敏芳法官等人,學院並指派游悅晨調辦事法官兼組長擔任隨團法官,至最高法院、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國會、Wolfson House低度戒備精神醫院、中央刑事法院、皇家法院、Simons Muirhead & Burton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參訪,針對「英國刑事案件精神鑑定及審判實務制度」等議題,與休斯大法官、中央刑事法院Topolski及Munro法官、皇家法院Holroyde法官、國會廢死小組成員、 精神健康小組成員、醫院及法院精神醫學專家、量刑小組成員、外交部司法組及東亞台灣組等實務從業人員及專家座談交流,進行實地訪問研究,行程圓滿成功,收穫豐碩。

    • 106-11-05

      司法訓練國際組織(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Judicial Training,簡稱 IOJT)第八屆年度會議於2017年11月5日至9日,在位於菲律賓馬尼拉之波尼法西奧堡壘市(Bonifacio Global City)香格里拉堡壘飯店舉行。本次會議以「2025年司法教育核心價值與創新未來(Judicial Education 2025 Core Values and Future Innovations)」為主題,在會議中由各會員代表確立了司法訓練原則的10項宣言,以提供各會員在努力執行司法訓練上之指引,並鼓勵所有訓練機構會員在指導司法訓練活動時都能將之採為共通基礎,及視為基本原則或來源的啟發,亦鼓勵各司法訓練機構會員間在執行上開宣言時能彼此相互支持。

      本次會議由主任秘書高玉舜法官率領研究發展組組長游悅晨法官及調辦事吳俊龍法官,代表本學院參與該次的會議,透過4天的密集會議及分組討論,與各國司法培訓機構代表及法官彼此交流司法訓練的意見與資訊,並廣泛地討論司法教育訓練目前所面臨的挑戰與問題,收穫豐富。會議最後一日,大會並邀請本學院游悅晨組長為亞洲區代表,以錄影方式向現場所有與會人員發表對於本次議程內容的心得建議及感言,本次會議即在各國法官代表及司法教育訓練工作參與者熱烈的迴響中,圓滿閉幕。

    • 106-11-04

      本學院研發組辦理法官學院106年度美國IVLP短期理論暨實務進修團,本進修計畫係由本學院與美國在台協會共同合作規劃,通過美國國務院International Visitor Leadership Program (領袖人才參訪計畫,簡稱IVLP) 計畫補助部分經費,遴選臺灣高等法院黃炫中法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黃玉婷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柯志民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段奇琬法官、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蔡川富法官、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蘇姵文法官、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邱泰錄法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陳采葳法官共同組團,於106年11月4日至11月19日至美國國務院安排之參訪地點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麻州波士頓、加州洛杉機等地之中央政府機關、司法部門、法院系統、法官研習機構、學術機構等地,針對美國聯邦司法制度及法律相關議題,與法官、學者、實務從業人員及專家等座談交流,進行實地訪問研究,行程圓滿成功,收穫豐碩。且進修法官們日前在華盛頓進行上述進修計畫,研究美國司法、法律制度及最佳實務運作等基本原則,經美國國務院於其推特公開報導,成功地進行台美司法交流。

  • 106-10
    • 106-10-27

      本學院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合作,於106年10月27日舉辦「難民審查及保護:國際難民法官協會培訓課程」,邀請前紐西蘭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庭Allan Mackey法官及現任紐西蘭法務部移民與難民法庭副主席Martin Treadwell法官共同授課。二位法官在難民、人權及移民法上有許多教學及提供諮詢的經驗,於審查及司法制度方面均歷練甚深,堪稱上述法制及相關議題之實務專家。

      上午課程先由二位法官分別簡介難民身分認定之法律架構及說明其認定之風險、理由、舉證責任、爭議及裁判之撰寫等法律步驟;下午課程二位法官則舉斯里蘭卡及馬來西亞二個實際難民案例給大家分組討論及發表意見,以互動方式進行,與會學員均積極參與。

    • 106-10-26

      本學院106年10月26至27日舉辦「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國際研討會」其課程由司法院民事廳規劃,並邀請日本西村あさひ法律事務所園尾隆司律師、矢吹法律事務所草野芳郎律師、学習院大学長谷部由起子教授、韓國首爾大學鄭仙珠教授共同授課,由園尾隆司律師主講日本ADR的現狀與歷史─日本獨有的ADR形成過程及其程序之實情;草野芳郎律師主講日本的災害ADR─以原子能損害賠償紛爭解決中心為例;鄭仙珠教授主講韓國之醫療ADR制度;長谷部由起子教授主講於ADR程序中所提出之資料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之處置,四位主講人均為其國內對所講授主題鑽研甚深之專家。

      本次研討會並邀請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李彥文院長全程擔任主持人,政大王曉丹教授、高等法院李國增庭長、林俊廷法官、高雄地院王琁法官、高雄市政府許立明副市長、仁愛醫院外科部許文章主任、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陳學德法官、林瑤律師等專家學者擔任與談人,結合實務及理論,內容精采豐富,與會學員亦迴響熱烈,研討會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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