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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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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韓國行政訴訟暨調解制度短期實務暨理論研究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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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韓行政訴訟制度交流 借鏡韓國調解實施經驗

行政訴訟調解新制自去年(2023年)8月15日施行以來,初見成效。為進一步瞭解他國行政訴訟的調解經驗及實務運作,日前由最高行政法院吳東都院長、最高行政法院王俊雄法官、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李協明庭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楊得君庭長、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林靜雯法官、司法院行政及懲戒廳楊坤樵副廳長及陳彥霖調辦事法官等人組成112年度法官學院選派法官赴國外短期實務暨理論研究計畫(韓國行政訴訟暨調解制度研究團),參訪首爾行政法院、首爾大學法學院及韓國司法研修院。本研究團由呂佳霖律師擔任隨團口譯,針對韓國行政訴訟制度及調解建議制度等議題,實地訪問研究。

研究團造訪韓國行政訴訟的調解重鎮─首爾行政法院,該院張樂元院長親自接待,並帶同首席庭長丁相奎、第二庭長李周映及法官數人與我國研究團座談。該院自1998年起實行調解建議制度,迄今20多年來,平均每年達成13%的調解成立率,法官多有豐富的調解實務經驗與認知。隨後研究團參訪首爾大學法學院,聽取曾任行政法院法官、專精調解制度的李殷相教授,介紹韓國行政訴訟調解的程序、類型與發展方向等,並交換我國調解新制內容。研究團另參訪韓國司法研修院,瞭解韓國行政法院法官的養成與培訓機制。

臺韓兩國的社會文化背景、法律制度有高度的相似性,近來頻繁的司法交流,建立深厚友誼。本次訪問深入研究韓國行政訴訟調解的實施經驗,交流成果豐碩,有助於我國行政訴訟調解實務的實踐與發展。

 

圖1

吳東都院長率研究團團員與首爾行政法院張樂元院長及該院法官合影。

 

圖2

吳東都院長率研究團團員與司法研修院院長及該院教授合影。

  • 發布日期:113-01-22
  • 更新日期:113-01-24
  • 發布單位:法官學院研究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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