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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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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0月26日至27日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國際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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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國際研討會

法官學院於106年10月26日至27日舉行「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國際研討會」,本次研討會專題演講由司法院民事廳籌劃,由司法院呂太郎秘書長親臨開幕典禮致詞,除邀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李彥文院長全程擔任主持人外,並特別邀請到國外ADR專家及學者:日本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園尾隆司律師(曾擔任最高法院事務總局民事局長兼行政局長、宇都宮地方法院及靜岡地方法院院長、東京高等法院代理院長)、矢吹法律事務所草野芳郎律師(曾擔任鹿兒島地方家事法院院長、廣島高等法院法官)、學習院大學長谷部由起子教授、韓國首爾大學鄭仙珠教授分別擔任主講人,並由臺灣高等法院李國增庭長、林俊廷法官、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陳學德法官、高雄地院王琁法官、高雄市政府許立明副市長、政治大學王曉丹教授、仁愛醫院外科部許文章主任、理律法律事務所林瑤律師等國內專家學者擔任與談人,現場由星友康先生、王靜琳司法事務官分別擔任中日文、中韓文逐步口譯。

研討會第一日上午,首先由園尾隆司律師主講「日本ADR的現狀與歷史─日本獨有的ADR形成過程及其程序之實情」,與談人王曉丹教授以從文化的角度談臺灣ADR、林俊廷法官則從ADR與臺灣司法改革及日本經驗之啟示分別提出與談回應,下午接著由草野芳郎律師主講「日本的災害ADR─以原子能損害賠償紛爭解決中心為例」,與談人王琁法官、許立明副市長則分別從高雄石化氣爆案之觀點分享臺灣處理重大災害事件之ADR經驗。第二日上午,由鄭仙珠教授主講「韓國之醫療ADR制度」,與談人許文章主任、陳學德法官分別以臺灣醫療糾紛之處理、從醫病文化出發談臺中地院醫療ADR之觀點分享實務處理經驗,下午則由長谷部由起子教授主講「於ADR程序中所提出之資料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之處置」,與談人林瑤律師以臺灣民事訴訟程序相關規定與實務見解、李國增庭長以民事訴訟程序與法院調解程序之銜接為中心回應前揭主題。由於四位國外主講人均為該國對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相關議題鑽研甚深之專家,與國內八位與談之專家學者相互呼應主題,不僅讓現場參加人員對於日本、韓國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有更深入的認識與瞭解,也有助於檢視國內現行ADR機制之優缺點及所面臨待解決的問題,藉此提升我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效能,且本次研討會在主持人合宜的時間安排下,與會人員也充分利用Q&A時間踴躍提出問題與主講人及與談人相互交流,現場互動熱絡,與會人員均收穫頗豐,研討會順利圓滿成功。

本圖左起第五位至左一,依序為主講人園尾隆司律師、草野芳郎律師、長谷部由起子教授、鄭仙珠教授及翻譯星友康先生,右起第五位至右一,依序為法官學院主任秘書高玉舜、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邱璿如、法官學院研發組長游

本圖左起第五位至左一,依序為主講人園尾隆司律師、草野芳郎律師、長谷部由起子教授、鄭仙珠教授及翻譯星友康先生,右起第五位至右一,依序為法官學院主任秘書高玉舜、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邱璿如、法官學院研發組長游悅晨、調辦事法官吳俊龍、司法院王靜琳司法事務官

圖示為研討會第一日上午專題演講,中間者為主持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李彥文院長、右二為主講人園尾隆司律師、右一為翻譯星友康先生、左一為與談人王曉丹教授、左二為臺灣高等法院林俊廷法官

圖示為研討會第一日上午專題演講,中間者為主持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李彥文院長、右二為主講人園尾隆司律師、右一為翻譯星友康先生、左一為與談人王曉丹教授、左二為臺灣高等法院林俊廷法官

 

  • 發布日期:110-05-20
  • 更新日期:110-06-11
  • 發布單位:法官學院研究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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