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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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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3月14日至15日日本賄賂罪相關法制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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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賄賂罪相關法制研習會

法官學院於107年3月14日至15日邀請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所橋爪隆(Takashi Hashizume)教授,講授「日本賄賂罪相關法制研習會」,全程由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洪兆承助理教授擔任口譯。橋爪教授研究領域為刑法、經濟刑法,著有正當防衛的基礎、刑法總論、刑法各論、刑法事例演習教材等書,並擔任東京大學法學部綠會評議員及醫學研究所附屬醫院治驗審查委員會委員,結合實務及理論,專業精闢,為現今日本對刑法學鑽研甚深之專家。

橋爪教授於課程中首先說明日本刑法針對收賄、行賄罪自1907年至2010年以來所制定的相關規定,並介紹日本法制對公務員的收賄、行賄罪;對公營事業與獨占市場企業的幹部、職員的行賄、收賄罪;對股份有限公司的幹部、職員的行賄、收賄罪;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利行使的收賄、行賄罪、對股東供給利益;對於外國公務員的行賄罪等規範內容與罰則。繼而說明日本刑法賄賂罪之犯罪構造包括單純收賄罪、受託收賄罪、事前收賄罪、供給賄賂給第三人罪、加重收賄罪、事後收賄罪、斡旋收賄罪及公職者斡旋得利罪等類型;輔以論述相關之日本最高法院著名判決對「賄賂」、「不正的請託」、「關於其職務」及「職務密接關連行為」等犯罪構成要件之解釋與認定,暨追徵共犯間賄賂時應注意其間公平、平等之看法。

橋爪教授授課內容深入淺出,實務與理論兼備,闡述清晰明確,與會法官亦迴響熱烈,並分別提問與授課主題相關之規範內容及實務運作情形,橋爪教授詳盡解答之餘,並讚揚與會法官就其講授議題認真瞭解之態度,教學相長,彼此獲益良多。

法官學院周占春院長(右三)、橋爪教授(左三)、高玉舜主任秘書(右二)、洪兆承助理教授(左二)於學院貴賓室合影留念
法官學院周占春院長(右三)、橋爪教授(左三)、高玉舜主任秘書(右二)、洪兆承助理教授(左二)於學院貴賓室合影留念

周院長與橋爪教授就二國刑事法制等議題交流意見

周院長與橋爪教授就二國刑事法制等議題交流意見

橋爪教授於上課前向與會學員們自我介紹及致意

橋爪教授於上課前向與會學員們自我介紹及致意

橋爪教授上課實況橋爪教授上課實況

橋爪教授上課實況

橋爪教授參觀學院圖書館內和室閱讀區

橋爪教授參觀學院圖書館內和室閱讀區

橋爪教授為其於學院圖書館內之著作簽名留念

橋爪教授為其於學院圖書館內之著作簽名留念

橋爪教授於學院圖書館內與其著作合影留念

橋爪教授於學院圖書館內與其著作合影留念

  • 發布日期:110-05-20
  • 更新日期:110-06-15
  • 發布單位:法官學院研究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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